星期二, 5月 23, 2006

談高科技員工配股

【事由】

高價股:員工配股擬改市價8折課稅,宏達電再跌停引殺機

【時報-記者沈培華台北報導】員工配股擬改市價8折課稅,對高價電子股衝擊大,宏達電
(2498)早盤股價被摜壓到跌停板,茂迪(6244)、大立光(3008)也觸及跌停;高價電
子股全倒,成為空頭指標,台股早盤受在高價電子股拖累,指數跌破6900點,持續向下探
底。
  立法院昨日闖關初審通過「促進產業升級條例」修正案,未來上市上櫃公司員工分紅,
採股票配發日前一個月市價8成,計入員工所得課稅,由於部分立委反對,此案交付朝野
協商。

  員工配股擬改市價8折課稅,對高價電子股衝擊大,宏達電昨日尾盤下殺到跌停,今日
再度跌停,已是連續二根長黑棒,股價來到1005元,一舉跌破5、10、20日等所有短期均
線支撐,宏達電短期股價轉弱,高價股全數不支,茂迪早盤也鎖住跌停的價位。

 

 [個人心得] 

  台灣的員工配股似乎與國際的慣例非常不同,國際上大都用員工股票選擇權來讓員工入股分紅,員工以比較低價的方式取得股票,並依年資逐年取得市場販賣的權利,但台灣卻以盈餘轉增資的方式,配發員工紅利股票,員工的股票所得,並不列入其所得,而股票配發後,公司在會計上也不用列入費用,而以增資讓股本膨脹,最倒楣的是那些參加除權的股東,變成了全世界最慷慨的股東,而所謂的科技新貴,年收入200-300萬的比比皆是,但卻只需繳納一般薪資所得的稅金,平均薪資約45K左右的新貴,一年只需繳納約45K的稅金,不管對股東,對一般納稅人都是非常不公平的,更何況科技公司的員工紅利集中在少數高階主管身上,其發放方式也沒有標準及規範,造成財富不均的狀況十分嚴重。

 

  但這項法案實施後,對高科技股的衝擊在所難免,但對員工配股走向合理化卻有幫助,看看台灣所謂高價股王,都只有1-2年的榮景,獲利遭股本擴張大幅稀釋下,通常在1-2年內就變成一般的成長股,甚至幾年後就開始負成長,一般投資人在財務報表卻不容易看出這些陷阱,而國內企業挖角風氣嚴重,動不動就給一堆暗盤,挖整個團隊,無怪張忠謀都會後悔,實施這樣的分紅制度是打爛了市場機制,至於市場說,這樣的法案實施後會造成人才往國外企業流失,個人到不覺得會這麼嚴重,一般外商大都分紅利,配股不多,沒台商的股利有爆發力,中國地區雖抱著股票等挖角,但卻仍易看得到吃不到,因此在一段時間的震盪後,還是會趨於穩定。

 

  對這項法案,個人給予正面的評價,唯應該在員工認股權上再詳加規範,讓員工與股東能合理獲得盈餘的分配及報酬,在所得分面要公平計算,才不會有誤把損失列所得的狀況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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