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11月 04, 2005

詹宏志:網拍課稅 過於急躁

台灣唯一領先世界的網路法律就是快點給我錢,國庫真的缺錢用,其實網拍上有營利行為的廠商還真多,真的在賣二手貨的越來越少,賣水貨的越來越多,不過這樣的法令,是不是會有成效有待觀察

 

 

2005.11.04  工商時報
詹宏志:網拍課稅 過於急躁
何英煒、王信人/台北報導


    網路拍賣課稅的六個月輔導期到今(四)日截止,未來未按照規定登記稅籍者及逃漏稅的賣家將依法受罰。上櫃網路公司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昨(三)日表示,財政部為了維護稅負公平的立場可以被理解,但在整體產業尚未成熟之際就貿然決定實施課稅,實在過於急躁。


    詹宏志表示,有許多經營實體店面的業者跨足網路拍賣,他們多半已經有稅籍登記,所以要依法繳稅也不構成困擾和問題。這些在網路拍賣平台經營的小型廠商,被要求繳稅和受到監督,大家都認為理所當然,業者也欣然接受。






    但業界對於課稅政策最有爭議的是個人、個體戶的這個族群。他們從事網路拍賣還在起步及嚐試階段,有不少人還面臨貨源不穩定等問題,就可能要繳稅。雖然財政部訂出六萬元營業額以下不需要申報,但還是讓許多賣家感到困惑。


    詹宏志表示,對拍賣族群來說,課稅政策令人困擾的不是繳稅金額多少,而是這整個過程的社會成本相當高。以美國來說,已是線上交易相對成熟的國家,連美國都還未針對網路拍賣業者實施課稅的政策,台灣方面就率先實施,業界認為這個政策的推出實在是過於急躁。


    網拍課稅六個月的輔導期今天到期,月營業額超過六萬元以上沒有辦理稅籍登記者,把握今天最後一天,否則明天以後被查到會被處罰。


    財政部表示,如果是個人在網站拍賣出售自己使用過後的二手商品,或買來尚未使用就因為不適用而透過拍賣網站出售,或他人贈送的物品,自己認為不實用而透過拍賣網站出售,就不是課稅範圍。


    如果是以營利為目的,網拍業者就要依法課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。財政部已經蒐集外界疑義,已發布「網路拍賣課徵營業稅Q&A」,登載在財政部賦稅署及各地區國稅局網站,業者可以上網查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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